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施工期间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近期,省内外因施工期间动火、动焊作业引发的火灾呈多发趋势,违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刘吸取事故教训,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对产安全,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四川省消防条例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GBT 40248-2021)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现就加强和规范施工期间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施工期间确箭造行电辉,气年等具有火灾危险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进守消防安操作规程作重单位(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应签署包括作业资质、现场管理安全交底等内容的《动火作业安全承诺书》
17308103607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3-07-16 热度:8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施工期间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近期,省内外因施工期间动火、动焊作业引发的火灾呈多发趋势,违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刘吸取事故教训,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对产安全,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四川省消防条例X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GBT 40248-2021)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现就加强和规范施工期间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一、施工期间确箭造行电辉,气年等具有火灾危险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进守消防安操作规程作重单位(场所)的安全责任人应签署包括作业资质、现场管理安全交底等内容的《动火作业安全承诺书》
二、需要动火、动焊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不燃村料与其他区城遗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严防事故情况下火势通过横向桥架或坚向管井蔓延。
三、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四、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后,应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实施扑救和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报火警119
五、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动焊作业违反法律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人员密集场所在非使用、营业期间确需动火、动焊作业的,应严格履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并在建筑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六、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火、动焊等明火作业除严格履行报告、审批、防火分隔、持证上岗等要求外,还应对同一空间同一场所内的其他单位进行告知